关于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8/29 9:09:35 点击:1136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准确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现公布发票助手软件和《便捷开票二维码应用规范》,供纳税人使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票助手软件由纳税人自愿下载使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的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开票软件的技术服务单位联系。
二、发票助手软件和《便捷开票二维码应用规范》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和制定,参照国家相关标准采用QR码码制,供纳税人免费使用,下载路径为上海税务网站(www.tax.sh.gov.cn)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发票助手。
附件:1.便捷开票二维码应用规范
2.发票助手使用说明
3.发票助手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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