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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或为银行业务拆分铺路

2016/1/6 15:45:49      点击: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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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财政部日前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对商业银行及其子公司应当如何判断是否控制其理财产品及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分析人士表示,会计处理问题明确或为银行理财业务拆分铺路,未来银行业务拆分有望加速。

  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判断是否控制其发行的理财产品。如果商业银行控制该理财产品,应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规定将该理财产品纳入合并范围。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处理。在对理财产品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不得使用诸如“代理理财投资”等可能引起歧义的科目名称。

  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监管机构有意放松相关规定推动理财业务向资产管理业务转型,推动商业银行业务板块和条线子公司改革试点。

  去年以来,银行分拆理财业务的浪潮袭来。继光大银行宣布推进分拆理财业务并设立子公司之后,浦发银行也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已表决通过关于设立浦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全资子公司的方式设立浦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外,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也均对分拆相关业务设立子公司有所表态。

  “虽然银行分拆业务技术上阻力较小,但是其面临法律政策方面的障碍,行业缺乏一个公认的会计处理监管框架。”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相关监管政策的制定,今后银行业拆分业务将成为趋势。

  事实上,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利润增长趋于乏力,业内人士预计,2015年银行的利润增速会进一步放缓,而拆分业务成立子公司有望开拓新的利润空间。

  普益财富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25日,352家银行累计发行的面向个人投资者的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共82275款。根据已有数据推测,2015年银行理财存续规模保守估计将突破20万亿元,未来银行理财业务仍然处于高速发展中。